CACFP 公民權利
以下是關於美國農業部食品和營養服務 (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 Food and Nutrition Service (FNS)) 管理兒童和成年人看護食品計劃 (Child and Adult Care Food Program (CACFP)) 的非歧視政策和程序的資訊。
聯邦非歧視聲明 (NDS)
CACFP 經營者必須將最新版本的聯邦非歧視聲明列於所有與營養計劃活動相關 (菜單除外) 的公共資訊發布、出版物及海報的顯著位置。當前的非歧視聲明 (包括聲明翻譯版) 可在 USDA 非歧視聲明網頁上找到。
簡短聲明
簡短聲明內容為:「本機構是平等機會提供者」。該簡短聲明可用於傳單、海報或單頁性質的文件中;字體大小不得小於正文。
第 504 條
1973 年康復法案第 504 條是禁止歧視身患殘障的人的聯邦民權法例。如需更多關於第 504 條的資訊,請造訪國家檔案館發布的聯邦法規規條第 7 篇A分章第15b部分。此網頁包含適用於所有接受 USDA 提供的聯邦財政援助的計劃或活動的法案全文。
公民權利材料
- 加州社會服務處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CDSS)) 兒童營養計劃Bright Track民權培訓在線課程和參與者工作手冊。若CACFP工作人員沒有Bright Track帳戶,可以透過選擇以下兒童營養計劃民權培訓課程和隨附的參與者工作手冊英語版本或西班牙語版本來完成年度民權培訓要求 (根據食品和營養指示113-1:民權合規與執行)。課程結束時,系統會提示個人填寫一份在線表格,藉此將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有註明日期的完成證書。
(Chinese)
英語版本
(英語參與者工作手冊)
西班牙語版本
(西班牙語參與者工作手冊)
- 申請CACFP特殊膳食和/或便利的醫療聲明 (表格ID: CACFP 97)。CACFP經營者可使用此表格 (可在兒童營養資訊和支付系統 (CNIPS) 的下載表格部分獲取英語和西班牙語版本) 以取得足夠的所需文件資料,從而為因殘疾而有飲食限制的參與者實施合適的營養計劃。
公民權利和計劃投訴
可使用投訴提交表格將投訴提交至兒童和成年人看護食品計劃 (CACFP) 部門。
(Chinese)
請注意:此表格供您提交與 CACFP 相關的投訴。任何指稱歧視的投訴將轉交給USDA進行調查。
如果您對使用此表格有任何疑問,或希望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提交投訴,請致電916-651-5400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CACFPCivilRights@dss.ca.gov聯絡 CACFP 部門。
公民權利資源
公民權利指南
USDA 聯絡方式
本機構是平等機會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