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區照看牌照事務處
我們的使命
社區照看牌照事務處 (CCLD) 的使命是透過管理有效的協作監管執法系統,以促進每位社區照護服務對象的健康、安全與生活品質。
這可透過以下方式實現:
- 推動提高自願遵守率的策略
- 向照護提供者提供技術援助,並咨詢提供者的意見
- 與服務對象、其家人、倡導者、照護提供者、安置機構、相關計劃和監管機構以及其他參與社區照護的人合作
- 對員工進行牌照流程各方面的培訓
- 提高公眾對 CCLD 和社區照護選項的認識
- 推動社區照看牌照制度的持續改善與效率提升
我們的歷史
1973年,立法機關頒布了《社區照護設施法案》,由衛生部負責管理。本法案建立了一個全州範圍的社區照護系統(與醫療保健分開),服務對象包括精神障礙者、發育障礙者,以及需要社會照護的兒童與成人。該法案要求衛生部與照護提供者(社區護理設施諮詢委員會)共同制定新的非醫療性質的家外照護設施牌照規條。
1978 年,立法機關在衛生福利署內設立了心理健康部、酒精和藥物計劃部、衛生保健服務部門 、發展服務部、社會服務處 以及全州衛生規劃和發展辦公室。衛生服務局經過重組後,仍保留所有醫療保健機構(醫療模式/機構場所)的牌照事宜責任,而所有社區照護設施(社會模式/住宿場所)的牌照事宜責任則移交給了新成立加州社會服務處(CDSS)。社區照看牌照事務 (CCL) 計劃以及原福利支付部門的幾個計劃合併組成了現在的社會服務處。
社區照護最初的構想,是為需要基本照護與監督的人士提供正常化且限制程度最低的環境,以協助他們進行日常生活活動。安置在這種環境中的兒童和成人被認為只需要一個健康、安全和支持性的環境。
如今,CCL 計劃仍然是 CDSS 的一個部門。然而,社區照護的性質已經發生了顯著變化,現在還包括 為那些需要管理有嚴重行為問題、嚴重精神障礙和重大醫療需求的人提供照護。為了強調所服務的不同人群,CCL 計劃目前受三部獨立的執照法以及一部於 1990 年頒布的第四部法規所規範。
我們的角色和職責
- 預防措施透過以下方式減少對受照護者的可預見傷害:
- 取得牌照前的導引班
- 篩選申請人
- 進行背景調查
- 營運計劃
- 消防許可證
- 人員配備要求
- 財務核實
- 健康篩檢
- 核發執照前進行設施場地 檢查
- 提供有關法律法規的資訊
- 合規性確保社區照護設施依照適用之法律與法規(以及《加州法規規條》)運作。透過以下方式確保合規性:
- 無預告設施檢查
- 投訴調查
- 發出違規通知書
- 諮詢
- 教育和技術支持
- 執法-當執照持有者未能保護受照護者的健康、安全和人身權利,或實質上不願意或無法遵守牌照法律法規時,CCL 將採取糾正措施。透過以下方式維持執法:
- 罰款和民事處罰(依違規情況而異)
- 不合規辦公室會議
- 行政法律訴訟(1998 年共 1,345 件)
- 申請被否決
- 合規計劃
- 將牌照放置於監督觀察期
- 暫時停牌
- 吊銷牌照
- 將執照持有者及員工移除
CCLD 倫理求助熱線
持執照設施的類型和資料